我46岁和他搭伙过日子,他要去过性生活,生活费AA 我四十六岁那年,认识了周启明。 他比我大两岁,离过婚,有一个已经工作的女儿。我也离过婚,女儿在外地上班。我们没有领证,也没有举行婚礼,只是各自带着几件衣服,搬进了那套两室一厅的旧房子里。 那时候,我对“搭伙过日子”这几个字并不排斥。 人到中年,谁也不再幻想轰轰烈烈。下班有人等,生病有人倒杯水,周末一起买菜,晚上关灯后说几句家常,已经算是一种安稳。 房子是周启明单位附近租的,房租每月三千二。水电、燃气、买菜和日用品,我一直记在手机备忘录里,每月底两个人算清楚,各付一半。 他每月工资比我多一些,可他从没主动多承担。刚开始我也没计较,心想两个人都是成年人,AA就AA,清楚一点反而省心。 真正让我难受的,是他后来把“AA”两个字用到了感情上。 那天是周五晚上,我刚把炖好的排骨端上桌,周启明洗完手,坐在我对面。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先拿筷子,而是低着头看手机。 我问:“怎么了?” 他说:“我跟你说件事,你别激动。” 我放下汤勺,看着他。 他抬起眼,语气很平静:“我想出去过性生活。” 那一刻,我以为自己听错了。 “你说什么?” “我说,我想有正常的性生活。”他把话说得更直白了一些,“但不是一定要跟你。我们本来就是搭伙过日子,感情和生活可以分开。你要是有需要,也可以自己解决。” 我的手停在半空,汤勺里的汤滴回碗里,溅出两点油花。 我盯着他看了几秒,问:“你是说,你准备去外面找人,然后晚上还回来跟我住?” “不是找人,是认识合适的人。”他纠正我,“我这个年纪,也有生理需求,这很正常。” “那我算什么?” “伴侣吧,生活伴侣。”他想了想,又补充,“但不是那种互相限制的关系。” 我笑了一下,只是那笑意连自己都觉得僵硬。 “我们住在一起,睡在一张床上,买菜做饭,所有事情都像夫妻。现在你告诉我,你要出去跟别人发生关系,还说这很正常?” 周启明皱了皱眉。 “你不要把事情想得那么严重。我们又没领证,谁也没有资格管谁。” 这句话像一根细针,扎得不深,却一直留在那里。 我们确实没有领证,可这半年里,我照顾他胃病,替他收拾换季衣服,陪他去医院复查。他女儿忙不过来的时候,也是我守在病房里给他削苹果。 难道这些都只是“搭伙”? 我问他:“你已经有人了?” 他沉默了一会儿,说:“有一个认识的女人,聊得还可以。她知道我的情况,也不想结婚。我们可以各自有自己的生活。” “所以你想把她带进你的性生活里,把我留在家里给你做饭?” “你又开始胡思乱想了。”他明显不耐烦,“我没有要求你照顾我。以后家务也可以分开。你做你的,我做我的。” 我看着桌上的排骨,忽然觉得这顿饭变得很可笑。 我问:“如果我不同意呢?” “不同意也行。”他摊开手,“但你不能阻止我出去。” “那你还跟我商量什么?” “我只是通知你。免得你以后接受不了。” 他说这句话时,语气里有一种理所当然,好像他已经替我安排好了选择。我要么接受他在外面寻找性生活,要么离开,却不能提出任何要求。 我当晚没有吵,也没有哭。 我把排骨收进冰箱,把碗洗干净,然后回了卧室。 周启明跟进来,站在门口说:“你别摆脸色。我们这个年纪,没必要把性看得那么重。” 我拉开衣柜,拿出一个帆布袋,把自己的睡衣和内衣一件件装进去。 他愣了愣:“你干什么?” “收拾东西。” “你要回娘家?” “我没有娘家可回。”我说,“但我有自己的住处。” 那套小房子是我离婚后买的,面积不大,一直租给别人。租客下个月才到期。之前我总觉得那边太空,自己一个人住会孤单,所以才搬来和他一起生活。 周启明盯着我的动作,脸色终于变了。 “你不会因为这点事就要走吧?” “对我来说,这不是一点事。” 他伸手按住衣柜门:“你走了,房租怎么办?水电怎么办?你别忘了,这里的生活费一直都是AA。你走之前,咱们把这个月的费用算清楚。” 我抬头看他。 他拿出手机,打开记账软件,一项项念给我听:“房租一千六,燃气三十六,水费四十二,买菜六百八,日用品一百二十……” 我听完,转了他一千零十九块。 “这个月的费用,我付到今天。剩下的房租,你自己承担。” 他看着转账记录,脸色越来越沉。 “你至于吗?不就是一千块钱?” “你说得对。”我把手机收起来,“生活费可以AA,感情不能只在需要的时候算总账。” 他咬了咬牙:“那你走了,谁给我做饭?谁陪我去复查?” “你不是说不需要我照顾吗?” “我那是气话。” “可你要出去过性生活,不是气话。” 房间里一下安静下来。 我知道他没有完全把我当成坏人。他只是觉得自己有权追求欲望,也觉得我应该宽容,应该理解,应该继续留在原来的位置上。 可他忽略了一件事:他有选择性生活的自由,我也有选择离开这段关系的自由。 第二天早上,我把剩下的衣服装进两个袋子。周启明一夜没睡好,眼睛发红,却仍旧不肯先低头。 他坐在餐桌前问:“你真的想清楚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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